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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科技大学储能技术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5年03月17日 16:31点击:

根据《山东科技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要求,为规范学院复试录取工作,确保公平公正,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一)学院成立由本学院党委书记、院长为组长的复试工作小组,负责本院复试工作的组织、管理及监督。工作小组成员实行回避制度。

(二)成立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以下简称学科专业)复试小组(以下简称复试小组),复试小组原则上不少于5人,负责制定复试实施细则和工作流程,具体实施复试考核。小组成员实行回避制度。

二、工作原则

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严守工作纪律,规范录取行为,强化工作作风建设,确保复试录取公平、公正、科学。

三、复试

(一)招生计划

学院各学科专业严格执行学校实际分配的招生计划。录取过程中若有调整,将根据生源情况等进行充分论证,并报学校同意。

(二)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条件

1、复试分数线

请考生自行查询学校研究生招生网公布的各招生学科专业复试分数线。

2、复试比例

对于一志愿上线充足的招生专业,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合格生源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3、一志愿复试名单

根据复试分数线,确定参加一志愿复试的考生基本信息(见附件)。

(三)考生复试资格审核

1.复试资格

考生须于2025318日至32012点,提交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在校历年学习成绩单)、学历学籍核验材料(《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居民身份证(应届本科毕业生另加学生证)、准考证、诚信复试承诺书、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等材料的扫描件,上传到我校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https://yzss.sdust.edu.cn/。学院按照教育部和学校公布的《招生章程》相关要求对考生复试资格进行审核,审查合格后方可参加复试。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未经资格审查擅自参加复试者,其复试成绩无效。

2.加分资格

按照教育部相关政策要求,对学校审核通过的加分名单执行加分政策。

(四)复试形式

1.学院一志愿复试全部采用现场复试方式。

2.调剂复试

学院调剂复试全部采用现场复试方式。

(五)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专业基础知识考查(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动力工程专业考试科目为《工程热力学》,储能技术考试科目为《储能综合》)、综合素质考核(含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心理测试等环节。同等学力加试(仅需要加试的同等学力考生)等环节。

1.专业基础知识考查(满分100分,合格标准为50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专业基础知识考查须对考生进行客观评价,考试科目以学校发布的信息为准。笔试科目安排在标准化考场,以现场笔试方式进行,考试时间原则上为2小时。考试时间和考场由学校统一分配。监考教师实行回避制度。

2.综合素质考核(满分100分,合格标准为50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考核将通过面试形式进行,每生考核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主要考查考生的基础知识、科研活动、综合能力等,包含考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专业外语和外语口语能力等。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通过专门问题问答和考核过程综合表现进行考察。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包括听力理解、会话能力等。

在对考生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的基础上,将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创新精神等内容考查,通过考生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查。

3.心理测试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心理测试。心理测试成绩不计入总分。不参加测试者,不予录取。

4.其他要求

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分值为20分,该项成绩须计入复试总成绩。

(六)复试具体安排

复试时间为2025322—323日。复试的笔试地点等安排详见学校研究生招生网及学院网站相关通知,复试的综合素质面试时间为323日上午9点,地点在山东科技大学青岛校区J5教学楼。

(七)复试费用

依据山东省相关文件规定收取复试费,通过我校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进行缴费。复试费一经缴纳,概不退回。所有复试考生均须在复试前缴费,逾期不缴费者视为主动放弃复试资格。

(八)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结合专门问题问答和考核过程综合表现进行具体考察。

(九)体检

拟录取考生于入学报到后,按照我校相关安排,统一进行体检。体检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联合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规定执行。

四、调剂

(一)基本要求

1.符合调入我校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含加分)符合调入我院相关专业的复试要求。

3.原则上,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4.各调剂专业具体接收一志愿专业范围详见学院调剂工作办法。

5.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剂同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A类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和调入学院相关专业的复试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A类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和调入学院相关专业的复试要求。工学照顾专业之间调剂按照顾专业内部调剂政策执行。

6.调剂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7.数学一、二、三之间和英语一、二之间可顺向调剂,不可逆向调剂,如数学一可以调剂到数学二、英语一可以调剂到英语二,反之不可调剂。数学三与经济类综合能力(396)视为相同。

8.原则上非全日制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二)调剂程序

1.所有调剂考生(既包含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以及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均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2.未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调剂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操作。

3.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对申请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三)调剂复试费用

依据山东省相关文件规定收取调剂复试费,通过我校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进行缴费。调剂复试费一经缴纳,概不退回。所有调剂复试考生均需在复试前缴费,逾期不交费者视为主动放弃复试资格。

五、录取

1.按以下公式计算考生总成绩

考生总成绩计算公式:

(初试总成绩/N*60%+(复试总成绩/2*40%=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N=考生报考专业初试各科目满分之和/100

考生复试总成绩为专业基础知识考查成绩、综合素质考核成绩两者之和,满分为200分。

2.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根据各学科、专业招生计划,按照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原则进行排名,研究确定各专业的拟录取名单。

3.全日制考生和非全日制考生按照总成绩分别排名,根据相应招生计划分别录取;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按照总成绩分别排名,根据相应招生计划分别录取。

4.考生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复试总成绩、综合素质考核成绩等。

5.专业基础知识考查不合格、综合素质考核不合格、同等学力加试不合格、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6.在复试、录取阶段,学院将在本单位网站上开辟专栏,准确及时公布本单位复试录取办法和实施细则、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和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咨询和申诉渠道等。

7.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7日。

六、其他事项

1.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须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并签字确认后按要求提交,确保提交材料真实性和复试过程诚信。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2.若有与上级部门和学校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上级部门和学校有关政策为准。

咨询监督电话:

学院咨询电话:0532-58090508

学院监督电话:0532-58090506

箱:yuanjun@sdus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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